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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区一57亩居住用地挂牌出让
作者: 发布日期:2015-6-16 来源: 点击次数:1406

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西土出告字[2015]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17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地籍编号YL1-4-14,位于阎良区人民西路北侧,净用地51153.07平方米(折合76.73亩),规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地籍编号为YL1-4-14-2,净用地面积37772.12平方米(折合56.658亩,不含代征路0.038亩、代征绿地4.848亩),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64不小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2.4%,绿地率不小于30%,按照建筑面积分摊,其中出让住宅用地53.762亩,出让商服用地2.896亩,住宅用地出让70年,商服用地出让40年,设为共用宗。

按照《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规定,该宗地符合易地建设廉租住房条件,应缴纳易地配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350.646万元,由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纳。

地块二地籍编号为YL1-4-14-1,净用地面积13380.95平方米(折合20.071亩,不含代征路0.221亩、代征绿地1.659亩),用地性质为商服,容积不大于1.1,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22%,出让年期40年。

本次出让宗地范围内规划的公建配套设施,受让人须按照《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承担相应的建设和移交任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当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时,停止挂牌。

四、挂牌时间

挂牌期限为2015年7月6日至7月17日的工作时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16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16时止。

五、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600万元。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西安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试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www.xaland.gov.cn或http://117.35.182.234:8080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七、如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王建锋 86787046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阎良分局:姚馨 86875866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宋飞 86786993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029-68214920,高新区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陕西省数字认证中心。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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